根据各开发企业申报,鸠江区经办部门审核,现将2024年购房消费券补充使用情况予以补充公示(名单具体见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鸠江区住建局0553-586522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购房消费券使用对象,予以核销。
房屋所在区 | 项目名称 | 申请人姓名 | 申请人身份证号 |
鸠江区 | 金鹏珑玺台 | 黄远德 | 342626********143X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
原文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tzgg/865664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