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房屋使用中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保障居民居住和房屋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邢台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tjiandingchu@163.com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319-2229001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
邢台市襄都区新兴东大街56号邢台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邮编:054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王炳文联系电话:0319-2210116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
点击下载文件:邢台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地址:http://zjj.xingtai.gov.cn/xtfdc-1713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