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依据《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3+2工作方案”》(洛环委办〔2024〕34号)的要求,现对《洛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4年版)》作如下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款名称"渣土外运”修改为"渣土外运、商砼等车辆”,编列内容"中标人在项目施工中的渣土外运应按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修改为"中标人在项目施工中使用渣土外运、商砼等车辆的,应按有关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
工程总承包项目和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在项目施工中使用渣土外运、商砼等车辆的,应按有关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1日起施行。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lyszjj.ly.gov.cn/index.php?c=article&id=23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