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注销申请,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现予以注销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芜湖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特此公告。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jzsc/gsgg/8770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