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近期,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后,决定废止一批文件,废止文件详见附表。
附件: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废止文件目录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xlsx
原文地址:http://www.cj.gov.cn/p123/bmwj/20240729/271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