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保障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来临之际,市住建局住保中心在市本级公租房小区开展"诚信公租房”宣传活动,让公租房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等行为之一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同时,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诚信体系建设公众知晓率,让"诚信公租房”深入到公租房保障群众心中。下一步,住保中心将强化公租房监管,常态化开展入户核查,加强违规整治力度,对存在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的承租户,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整改、清退,拒不清退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切实以"诚信公租房”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公租房的公平性,让真正需要住房的人"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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