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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合理用能导则》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4 01:17:50 本文标签:办公建筑 工程建设 江西省 批准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15号)要求,由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主编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合理用能导则》已通过我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和审查,现批准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36-DZ004-2025,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