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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4 02:46:29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无人机 驾驶员 揭阳 阳关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科〔2024〕208号),我省将积极推进无人机在市政基础设施巡检、环境监测与管理、智慧工地安全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场景的应用,加快探索低空经济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应用场景,同步配齐低空经济基础设施。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规范住建领域无人机飞行行为和提升飞行人员操控水平,我局决定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工作,并交由揭阳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无人机操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单位:揭阳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请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意参加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可到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电话:0663-8210438 18125965261

电子邮箱:1076284607@qq.com

2024年10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887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