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137161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石家庄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1 | 基于中药1.1类新药研发及化药一致性评价产业化改建项目 | 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高新区 |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7日(2个工作日) |
东方药业基于中药1.1类新药研发及化药一致性评价产业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终版)_加水印
原文地址:https://xzspj.sjz.gov.cn/columns/82dab922-bb4f-4f11-a919-4ccf0f650e6a/202507/16/02a69fc2-d2ef-48c9-947c-9b6056c5cbea.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