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8日至5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住建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摆上重要日程,紧紧抓在手里。
(一)思想上真重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住建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整改更是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统一思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提出了总体整改思路,为高质高效推动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责任上真压实。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牵头,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局内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一个巡察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科室牵头、一套工作班子、一直负责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了整改工作责任。集中整改期内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三)措施上真具体。局党组深入研究领会反馈意见,在原有75个反馈问题基础上,细化分解形成85个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要务实具体,要管当下利长远”的基本思路,各分管领导带领分管一路认真研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确保在问题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
(四)行动上真碰硬。按照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带头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组织开展谈心谈话。会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十足,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局机关纪委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对有关人员给予了相应处分。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把时间节点,加大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全市住建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一是强化制度学习,组织局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和有关要求。二是强化制度落实。2024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累计开展学习38次。三是强化学习研讨。组织各业务科室围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开展专题研讨,共撰写研讨发言材料20篇,切实做到了知信行合一、学思用贯通。
2.提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一是健全完善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中共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以党组文件印发。二是建立督学机制,及时跟进提醒理论中心组成员按照上级要求及制度规定,开展调研、撰写研讨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体学习13次,中心组成员撰写调研报告7篇、心得体会7篇、研讨发言材料59篇。
3.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4.修订完善地方配套制度。聚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面地方配套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问题,出台了《大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聚焦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方面地方配套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问题,制定了《大庆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目前正在履行市人大立法程序。聚焦房产测绘方面地方配套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的通知》并在一定范围试行。聚焦物业管理方面地方配套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问题,先后制发了《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1+4+4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业主自治机构组建工作的通知》《全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5.加强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强化拨付督导。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单位建设手续办理及工程决算审计的督促指导,确保中央补助资金支付要件齐全,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强化房源管理。持续加强对各县公租房房源信息录入的督促指导,确保房源信息录入及时。目前,全市公租房房源信息录入率达100%。
6.健全住房领域诚信体系。印发了《大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大庆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7.加力推动建筑业发展。一是积极培育本地优秀建筑企业, 2024年我市建筑企业积极参与本地项目竞标建设,项目承揽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加大对在建项目员工到岗率、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发现考勤率较低的项目,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与省平台绑定,在线发放工资。三是持续加强工地扬尘治理。印发《全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方案》《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对施工扬尘防治监督检查要点和技术规范进行明确。定期调度督导施工扬尘、噪声投诉举报情况,适时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检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到位。四是有序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建设。完成《大庆市数字住建数字化监管和行业数据资源整合平台方案》编制工作,为实现住建数字化监管决策提供建设思路及方案。目前,已完成省级住建数字化监管行业数据资源申请。
8.堵塞城乡危房治理漏洞。一是严格落实危房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督促涉事区及时完成危房全封闭硬围挡施工,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同步做好群众情绪安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发放监督指导责任。督促有关县完成了2021至2024年补贴资金追缴工作,通过制发《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的通知》,督导各县区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符合政策法规要求。
9.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加强宣贯学习。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对政策要求的理解把握,严格落实同案同罚,统一处罚标准。二是严把案卷质量,定期组织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卷宗逐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整修正。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制作《行政处罚卷宗常见问题校验表》《行政处罚案件限时办理流程图》,严把处罚案件各个关口,全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10.规范消防审验程序。建立审核专家库,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主研发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现场验收专家库抽签系统,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审图验收。目前,所有消防验收及备案抽中项目,现场抽查验收评定结果均由专家和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11.依规开展房产测绘审核。严格依据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对室外楼梯、防火隔门、消防连廊、地下坡道等4个方面进行测绘审核。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贯,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房产测绘方面信访率持续下降。
12.积极化解住建领域信访矛盾。一是完善制度预案。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应急处置预案》,切实保障信访突发事件化解及时有效。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每月制定《领导干部接访计划安排表》,搭建领导干部与信访群众沟通的桥梁。三是积极化解积案。协调有关科室主动向信访人释明法理,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13.强化物业监督管理。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大庆市物业管理混乱问题系统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对全市物业行业管理系统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配合市人大推进《大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现已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印发《全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统筹解决了一批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信访投诉问题。印发《关于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制定了标准模版,组织物业企业加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业主自治机构组建工作的通知》,推动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着力从源头解决物业企业缺乏有效监督问题。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驻点巡查试点工作,组织城管、公安、消防、自然资源等13个部门进驻试点小区实行联合执法,及时解决群众投诉举报问题。
14.统筹推进旧改棚改工作。一是高标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成立党员先锋队,由处级干部担任"指挥员”,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有效保证了项目高质量按期完工,工作成效受到央视《朝闻天下》宣传报道。二是大力督导棚改居民回迁安置,目前,涉事县已制定解决方案及安置计划,并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15.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制度机制。自主创新监理单位上传工程质量安全影像资料制度和专业经营公司介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严肃监督考核。制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实评实考。
16.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隐患。一是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82亿元,实施龙凤、龙岗、红岗等5个辖区19个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在用户端、燃气企业高后果区更换400余套智能监控设施,监测管网流量和压力,确保管网安全稳定运行。为443个小区近48.6万户居民更换户内燃气设施4件套,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平稳供气、智能化便民服务水平。二是督导管道燃气企业完成生产管理系统、天然气零售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管理平台建设,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对管网运行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督,进一步提升行业智能化监管能力。三是委托国有企业完成液化气监控平台开发,通过监管平台实时掌握钢瓶充装时间、危险化学品配送车辆、配送人员等信息。四是实施全覆盖检查,消减隐患存量。完成全市燃气生产、销售、充装、运输及燃烧器具生产和销售等企业,以及餐饮、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用气场所全覆盖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3000余个;完成全市230栋高层、24栋公寓、16家餐饮等不符合液化气使用条件场所整治,累计清缴液化气钢瓶1683个。
17.力保意识形态领域总体稳定。严格对外发布信息审核程序,实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对包括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图片、舆情导向等方面情况全面把关,实现了信息发布应审尽审。加强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日常督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一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组织涉密岗位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保密责任,提升保密意识。二是加强涉密信息审核。严格对外发布内容审核,做好涉密信息风险评估,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一是明确制度要求。局党组建立了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制度,并严格组织落实。二是完善组织架构。选配业务精干、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担任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三是适时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前、重要时间节点,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了"谈深、谈透、提醒到位”。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全面梳理并重新制定个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做到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日常工作中,局机关纪委协助党组,督促各班子成员严格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局机关纪委组织各科室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分工调整情况,全面系统梳理廉政风险点,认真评估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使全局干部知纪律、明风险。
3.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一是开展典型案例学习。局党组通过召开以案促治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近年来住建领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进行了研讨交流,使每一名党员深刻认识到忽视党纪和违反党纪的后果和代价。二是认真抓好警示教育。2024年市住建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住建系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燃气改造项目招标前廉政警示提醒会和全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并将行使公权力的工勤人员、聘用人员同步纳入警示教育范围,确保警示教育"全员覆盖、不留空白”。三是加大监督提醒力度。督促涉及婚丧喜庆事宜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报备程序,一旦发现瞒报、漏报行为,将依纪依规处理。
4.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重新修订了《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事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承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明晰工作要求,杜绝廉政风险。
5.全面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及时清理应缴款项,组织各部门分析财政款应缴未缴形成原因,理清支付流程,应缴款项已全部上缴财政。同时,严格落实财政要求,力争不再形成新的应缴未缴款项。二是规范支付流程,分情况明确发生收款账户变更时支付流程,严格审核收款账户变更佐证材料,通过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拨付过程中的企业账户变更流程,确保账户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风险和纠纷的发生。三是加力追缴欠款,针对未及时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实施台账化管理,通过催费及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及时追缴公租房租金欠款。
6.严格食堂和车辆管理。完善食堂物品采购单(入库单)和领用单(出库单),定期汇总形成出入库汇总表和明细表,建立食堂采购物资出库、入库台账。严格审批流程,出入库台账经食堂分管领导、管理员、提货人、保管员等逐级签字确认,并存入食堂账目。规范用车请车审批,严格按要求履行用车、派车审批程序。强化加油管理,专人保管油卡,严格使用程序。
7.规范发放津补贴。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工程项目指挥部日常费用管理,取消职工通勤报销制度。
(三)加强基层党建方面
1.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严格按照编制文件划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确保履职尽责到位。有序做好机关党委、各支部换届选举,重新调整了市管领导干部分工,进一步增强党内分工的合理性。
2.全面争先创优。对照我市重点工作综合评定减分情况,制发《关于充分运用省住建厅综合评定结果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局各科室部门逐项研究减分事项,解决梗阻问题。2024年推出全国具有原创性、彰显龙江辨识度的自评创新举措1项、复制创新举措1项,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评中为我市贡献3.5分。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2023年起,大额资金支付已完全按照局管理规定,由局党组按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4.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一是强化制度学习。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制度要求。二是严格会议程序。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会前组织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充分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由局机关党委进行会前审核。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的督促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必要的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并留存好记录。
5.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格出入(境)审批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出入(境)备案及证件管理台账,动态调整备案人员范围,及时收取备案人员出入(境)证件。严格干部退休手续办理,及时征求廉政意见。
6.强化党建责任制落实。局党组严格按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的督促指导,建立局党建联系点制度,严格督促各党支部按照制度要求及时提醒班子成员深入党建联系点指导工作。2024年局党组共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3次,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2次,全年班子成员深入党建联系点10次。
7.规范组织生活。一是强化培训学习。加强对全局专兼职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局党务干部对党务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各项党建工作标准要求,全年共开展培训2次;二是规范组织架构。针对党员工作地点较分散的党支部,视情况成立党小组,全局已成立党小组2个;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建立了局党建联系点制度,严格督促各党支部按照"四个一”要求及时提醒班子成员讲党课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四个一”等活动督导检查,全年班子成员累计讲党课10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5次,机关党委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四个一”等活动开展督导检查2次。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在集中整改期内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制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市住建局债权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科室全面梳理往来账款,遵循先易后难原则,逐步完成历史往来账款清理。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局党组对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并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全市住建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加力推进建筑业经济发展,2024年我市实现建筑业产值143.3亿元,非石油石化企业产值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涨。大力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已顺利通过2024年三部委阶段性验收。及时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加强物业管理,及时修订《大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现已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加强往来账款清理,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先新后旧原则,有序清理,截至目前,已清理往来账款2.25亿元。
(三)加强基层党建方面。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政策学习,科学制定干部使用计划,通过提拔晋升、招录引进等方式对干部队伍进行优化调整。
四、下步整改安排
下一步局党组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切实做到四个聚焦,力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聚焦理论学习提站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担当。坚持发展稳定与深化改革两手抓、相促进。下大力气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经济发展,压实落靠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监管责任,加强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积极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底线思维,维护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真正把群众和企业关心的质量、安全、住房等问题办好办实。
三是聚焦从严治党防风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在全局形成上下联动齐抓、相互协调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强化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深入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意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严把选人用人关,把真正"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
四是聚焦常态长效抓整改。对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整改计划持续推进,保证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的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286967;邮政信箱:市住建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大厦1207办公室,邮政编码:163000);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电子邮箱fcj1202@163.com。
原文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32/202503/c05_37443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