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住房保障"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葫芦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07第108号)和《葫芦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第142号)精神,以下住房保障家庭将退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方静 | 2114021974****1220 |
咨询电话:0429-2918800 2025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李可欣
原文地址:http://zjj.hld.gov.cn/jcxxgk/zfxxgk/fdzdgknr/bzxzfly/gknr/202511/t20251104_122118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