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北政办规〔2022〕1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对各辖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的第二轮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材料进行了综合审查,共有12户申请家庭(海城区10户、银海区2户)符合市本级待售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房)购房条件,已通过综合审查,名单详见附件1—2。
以上申购家庭信息已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和微信公众号"北海住建”上公示,公示期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4日)无异议,按管理规定通过综合审查的12户申购家庭已获得市本级待售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房)购房资格。请你单位按管理要求向各自辖区申购家庭发放《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按户建立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档案,统一管理辖区申购家庭档案材料,并请通知各自辖区申购家庭参加后续的抽签选房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北海市本级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综合审查家庭名单(海城区10户)
2.北海市本级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综合审查家庭名单(银海区2户)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科室: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2034422)
文件下载:
附件1.北海市本级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综合审查家庭名单(海城区10户).xlsx
附件2.北海市本级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综合审查家庭名单(银海区2户).xlsx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917703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