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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建局关于提前下达的2025年省住建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住房保障)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4 20:15:09 本文标签:专项资金 梅州市 配方 分配 保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的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88号),本次下达我市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住房保障)274万元,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建设、发放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相关支出。经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原则上以各县(市、区)上报的《梅州市202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编制预算项目申报表》需求资金为基数计算分配的资金额度,即:总下达资金(274万元)÷总需求资金(1061万元)×各县(市、区)需求资金,具体为:梅江区62万元,梅县区8万元,平远县6万元,蕉岭县122万元,大埔县32万元,丰顺县13万元,五华县31万元。

现将该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的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住房保障)分配方案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电话:2241708,邮箱:mz2241708@163.com

本文附件下载:附件:关于提前下达的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住房保障)分配方案.xlsx

 

原文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fhcxjsj/gsgg/content/post_2711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