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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印发《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导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05:14:32 本文标签:山东 东关 印发 既有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

现将《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导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导引.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2025年4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5/4/14/art_102884_10345745.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