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在漳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12:47:20 本文标签:漳州市 第十二 公布 二批 

漳建安〔2023〕23号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安〔2021〕1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建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9月4日,第十二批共计6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我局办理告知登记,现将受理名单予以公布。

鉴定机构来我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时,应主动、及时告知我局,并作出书面承诺。

联系人:刘麦超,联系电话:0596-2933221。

附件:第十二批在漳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机构告知登记信息名单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

第十二批在漳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机构告知登记信息名单.xls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59971930204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