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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新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5 13:47:51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施工现场 职业培训 广东省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动态调整的通知》(粤建人函〔2024〕689号),经培训机构自愿申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遴选等程序,拟新增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家单位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至22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反映。反映意见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1楼

邮编:510045

电话:020-8313365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4697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