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周*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住建罚字〔2024〕第42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周* |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420621xxxxxxxx7410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二期檀溪景区西片区)监理单位,没有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周*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该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处1000元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7月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600MB1B903199 | |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407/t20240709_363693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