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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命名“金域兰湾小区D区“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2026-01-06 10:56:51 本文标签:行政许可 宁德市 命名 小区 

申请人: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7173334190

申请事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

你单位报来"金域兰湾小区D区”命名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并经市民政局复核,同意将坐落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速公路以西,闽东路以北,蕉城新组团兰溪山金兰路的建筑物群命名为"金域兰湾小区D区”(罗马字母拼写:Jīn yù lán wān xiǎo qū D qū)。该名称为该建筑物群的法定标准名称,其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请按该法定标准名称进行宣传和推广。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