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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主城区存量房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6 12:41:56 本文标签:征求意见 乐山市 主城区 存量房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现将《乐山市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邮编614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910858194@qq.com

附件:1.附件1乐山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附件2-1流程图1(自行交易).docx

附件2-2流程图2(居间交易).docx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409/88bb1ff6bce0432da9a773508037c5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