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局拟开展2025年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楼局部外墙修缮工程维修单位采购,现诚邀潜在合格供应商参与,特此公告。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5年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楼局部外墙修缮工程。
(二)项目内容:剔除电梯外墙原有涂料,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设置防水层,恢复原外墙外观(详见清单)。
(三)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不影响机关办公环境条件下施工)。
(四)采购限价:最高限价80637.82元。
(五)支付方式:合同签约生效后15日内支付首付款2.5万元;项目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款的97%;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六)报价方式:一次性综合报价(包工包料),并提供报价清单。报价金额须与清单金额一致,竣工验收时有争议的,参考清单报价金额协商;实施过程中如有清单外费用经采购人确认后可在暂列金中结算,如超出暂列金,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参加投标合规投标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开标,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标采购内控制度组织评审小组依法依规开展评审;未达到开标条件的,另行组织招标。
(八)合同签定: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供应商后,将在3天内通知中标供应商,合同经审查后在5日内签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三)有效营业执照登记范围具有装饰装修或建筑施工资质三级。(四)供应商应如实提供承诺书。
三、供应商报价
(一)报价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须盖鲜章)。
2.中小企业的承诺书(须盖鲜章)。
3.报价函(含报价及清单)。
4.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鲜章)。
以上报价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封印。
(二)递交资料时间
本公告在泸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投标资料请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00前交到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0(总务室)。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10,地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投标资料送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 联系人:许女士,电话:15884790226。
四、本次采购以公告方式发布。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为准。
附件:1.报价函.docx
2.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楼局部外墙修缮工程投标预算清单.xlsx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93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