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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4)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7 10:54:32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第二轮 襄阳 阳关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和市级验收组有关要求,我单位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截至2022年底,襄阳市已建成投产的磷石膏利用能力约每年为200万吨,实际利用量不到100万吨,与3000余万吨的历史存量和每年约350万吨的增量相比,差距较大。

二、整改目标

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率,2024年达到60%,2025年达到65%。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12月底前制定《磷石膏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市级地方标准,统一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二)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按年度制定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计划。

(三)加大磷石膏制品在水泥生产、市政建设、道路交通、建筑工程和乡村振兴等领域推广利用,提高磷石膏的综合利用率。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完成《襄阳市建筑用高精度磷石膏砌块隔墙构造》补充修改并正式实行,推动编制的《磷石膏砌块工程应用技术规程》省级行业标准发布(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二)措施2完成情况。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成效显著,磷石膏产品已覆盖纸面石膏板、轻质隔墙板等多领域,12家重点企业运行良好,泰山石膏(襄阳)等企业销量稳步增长,湖北闽建装配筑材公司相关研发技术取得进展,市区多家新型墙材企业提升磷石膏掺兑比例,最高超20%。

(三)措施3完成情况。在市政工程、保障房等各类项目中贯彻"能用尽用”原则,强制或引导使用磷石膏建材;打造同济医院东津院区等标杆项目,在宜城市、南漳县各建设1公里磷石膏乡村内部路(掺量73%~78%),检测指标超国家相关标准,示范效应突出。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12月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512/t20251201_39185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