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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七项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7 12:05:57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第六十 六十七 十七项 

针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六、十七项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经县(区)整改、自查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核实,各县(区)均已完成问题整改,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

意见反馈电话: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1-8200950。

附件:各县区申请销号相关资料

 

原文地址:http://jsj.yibin.gov.cn/tzgg/202410/t20241008_2028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