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落实"三个最大”重大要求的需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全面推进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新高地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是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升级的需要。根据《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扎实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及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效率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升级。同时,《管理办法》也是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的依据支撑。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起草的过程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文件起草工作。在征求8个市州人民政府、13个相关厅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23年9月形成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八章五十二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和管理机制。第二章规划建设,明确了专项规划编制、分类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定。第三章源头减量和利用,明确了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等相关规定。第四章分类标准与分类投放,明确了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投放标准。第五章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明确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相关规定。第六章市场化运作,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的相关管理规定。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第八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中的名词解释、适用时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