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和《丹东市城市供热条例》,加强供热行业监管,保证供热运行质量,提高供热服务水平,方便用户咨询、报修和投诉,及时高效解决用户在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现将市、县(市)区(经济区)供热管理部门及其辖区供热单位接待服务电话向社会公布。
10月25日前,全市各供热企业已进入冷态试运行;10月27日至10月31日进入热态试运行。在运行期间请广大热用户尽量家中留人,同时检查室内供热设施是否有漏水情况,如发生漏水可拨打供热企业的服务电话,供热企业接待人员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快捷服务。如果供热企业服务电话无人接听,您可拨打市供热办接待电话3823456,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协调处理。
11月1日正式供热后,如果出现暖气不热、室温不达标等供热问题,可向供热企业报修,如供热企业未给您解决问题,或对供热企业、县(市)区供热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向市供热办3823456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供热企业进行跟踪督办。
如您咨询供热政策、法规等方面问题,您可直接拨打市供热办接待电话3823456。
丹东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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