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海北街道居民王艳玲(身份证号码:612725********0229)以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为由,要求提供其名下房屋网签合同信息,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应为"公寓”的房屋用途信息错误录入为"住宅”,我中心通知本人将错误查询信息记录表交回,但至今未交回。
现声明:乌海市住房市场服务中心于2024年7月2日出具的位于海勃湾区狮城东街北四街坊天鸿瑞园小区15号公寓楼-1-1507网签情况明细表作废。
乌海市住房市场服务中心
2024年7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w.wuhai.gov.cn/zjj/879643/879664/1720179/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