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6/18/art_32695_103090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