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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施工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9 17:37:03 本文标签:市场主体 厦门市 建设局 管理部 造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减少自由裁量权,在近几年实践基础上,我局修订完善了《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施工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2024版)(具体详见附件,原担保人部分予以删除),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leyu@zaojia.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92-5053060)

附件下载: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xls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7/t20240726_28810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