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贵阳市住建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9 18:15:38 本文标签:普通住宅 贵阳市 财政局 税务局 

各区(市、县)、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税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贵安新区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lzyj_5618859/bmwj_5618861/202411/t20241129_86150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