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住房城乡建委积极作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今年1月至8月,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人员伤亡事故。
一是强调"三个”责任。严格按照《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房屋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房屋住用安全知识宣讲。上半年共印发房屋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进一步强化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主体责任、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构建"四级”网络。统筹建立区政府、乡镇街道、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监测人员"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注重发挥镇街、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作用,有效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上半年,组织区级部门、13个镇街、130个社区共约200人进行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确保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向最基层延伸。
三是落实"五大”体系。落实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检测鉴定、隐患治理、动态监测、应急处置”五大监管体系,组织各镇街汛前共排查城镇房屋4898栋、面积4066万平方米,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复核150余栋、8万平方米,对暂时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37栋、5.3万平方米C、D级危房开展动态监测,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
四是倡导"全民”监督。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及时受理业主和相关单位关于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并构成安全隐患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行政主管部门、辖区镇街尚未掌握、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主动整改、群测群防”的良好氛围。(九龙坡区住房城乡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