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郑州市新龙路(健杨路-龙源路)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总监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陈晓东在担任郑州市新龙路(健杨路-龙源路)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总监中,非施工单位原因,开工后长期停工超过120天,不能继续承担项目总监职责,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提出项目总监变更。
2.拟任李波,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鄂1422017201830982,在监项目情况:项目总监李波在监项目未超过2个。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反映,招投标监管部门电话:0371-67885515;邮箱:sjwgcztbjgc@163.com。
公示期从8月13日至8月15日,共3日。
2025年8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zzjsj.zhengzhou.gov.cn/gggs/9540050.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