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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调剂供应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0 03:03:17 本文标签:钦州市 危旧房 调剂 供应 

市直有关单位:

广西钦州陶瓷总厂经批准以限价住房方式对钦州市滨江北路15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在原址(市八中对面)新建2幢23层职工住宅楼,共有普通住房332套,满足了本单位和工信系统内干部职工购买需求,剩余非还建住房157套,户型为二室一厅、三室二厅,套型面积96-126㎡。限价住房按成本价供应,预算价格为3180元/㎡。

根据规定,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满足建设单位和同城本级本系统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购买需求后,剩余房源由我局按下列顺序调剂:1.同级政府的其他单位中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2.当地城镇其他单位中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3.当地城镇无产权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非还建住房条件是未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的职工家庭,或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的职工家庭。

为更好解决、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现向市直单位(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调剂供应,请市直有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对有住房需求职工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于12月8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阮小梅,电话:3685838,邮箱:qzsfgb@163.com。

附件:1.住房需求调查表

2.房源清单

3.户型图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1日

27)附件1:住房需求调查表.xlsx

27)附件2:房源清单.pdf

27)附件3:户型图.pdf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261967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