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巴中市华隆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巴中市紫扬天然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由我局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且在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及《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巴中市华隆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到期《燃气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川202015010073G)和巴中市紫扬天然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到期《燃气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川202015010078G)予以注销,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xwdt/tzgg/232347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