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通知
杨婷:
根据《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等规定,针对你多领契税补贴资金5239.09元问题,我局作出决定:追回你多领取的契税补贴资金5239.09元,责令你于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以上5239.09元退回至我市契税补贴代付专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关于追回杨婷多领取契税补贴资金的行政决定书》(邵住建行决字〔2025〕21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上述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欣 联系电话:07395332651
联系地址: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关于追回杨婷多领取契税补贴资金的行政决定书(邵住建行决字〔2025〕21号)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shaoyang.gov.cn/syzj/tzgg/202511/11213ae578d14afea092d18604d040ac.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