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和省住建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等规定,我局开展了绿色建筑标识审查工作。经审定,上饶市卫生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详见附件)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书面反馈情况(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茶圣中路169号,邮政编码:334000,联系电话:0793-8224557)。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gsgg/202412/a2ec012893bb4d67b3749df7d5030e6b.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