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锦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宇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图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注销申请,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条规定,现予以撤销安徽锦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宇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图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马鞍山市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tzgg/200560078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