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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2 11:36:53 本文标签:整治工程 风险评估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1〕15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工作时,应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将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安康中心城区范围内大桥北路安旬路口及大桥北路一桥头、大桥南路(喜盈门前)、育才路(阳光学校门前)、兴安路(江华城前)、金川街(玻璃厂家属院)及巴山东路(枣园路)6处易涝点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排水管道、安装排水检查井、路面破除与恢复等。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总概算742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市级财政自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范围为所涉及区、街办、社区及利益相关人。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本工程的建设方案、建设态度、对工程建设期间及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评估主体: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估单位:中咨华文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19165911 电子邮箱:1922892460qq.com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7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nkang.gov.cn/Content-2884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