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关于印发《海南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琼建名城〔2026〕3号
省委金融办、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政府各有关单位,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金融监管局、海南证监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海南电网公司、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商务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交通局、水务局,儋州市房屋征收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各监管分局、各监管支局: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海南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海南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水务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t.hainan.gov.cn/szjt/lswhmcbh/202601/fcbb07a5e2bd49cfaea7613bb30cbae4.shtml?ddtab=tr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