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勘察设计协会对对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录内及新申请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公示,现依照程序对《2026年度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详见附件1)及《2026年度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机构名录》(附件2)予以公布。
请各鉴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自觉接受市、区住建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1.2026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5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9393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