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资质国家已改为备案,如需要备案请去企业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50号要求,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劳务作业的企业,取消劳务资质门槛,不再提供施工劳务资质。咨询电话:65251730.
原文地址:http://zjt.hainan.gov.cn/szjt/zs4/202411/2d6f8b22d3d045da8615ee282fa65095.shtml?ddtab=tr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