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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认定林屿境北苑项目(1#、4#、6#、7#)和综开科创园(7#产业办公楼)为装配式建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2 18:14:15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局 装配式建筑 郑州市 办公楼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郑建文〔2021〕191号)要求,依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 T51129-2017)和《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 J41T222-2024),经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组评审,确认郑州市林屿境北苑(1#、4#、6#、7#)和综开科创园(7#产业办公楼)为装配式建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红升,电话:67188928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508房间

附件:拟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情况明细表

2026年1月6日

附件_1:拟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情况明细表.pdf

 

原文地址:https://zzjsj.zhengzhou.gov.cn/gggs/983255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