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防政办发〔2012〕258号) 和《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防保障办发〔2014〕14号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防城港市孙国晶等47户租赁合同期满家庭复审结果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其中,36户拟通过复审,11户家庭提交材料不齐全,现将复审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如申请家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请向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0-2818781,通讯地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改科 (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6室)。
公示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如实反映公告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复审通过的36户家庭将予以签订续租合同,合同期为3年;提交材料不齐全的11户,应在公示期满前联系我局补齐相关复审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相关复审材料或者提交相关复审材料后经核实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资格终止。
附件:2025年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复审家庭花名册(第一批)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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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复审家庭花名册(第一批).xlsx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xxcxygs/xxgs/t2704187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