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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关于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建设等检查中发现存在设计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22 19:18:33 本文标签:装配式建筑 海绵城市 城市建设 

各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装配式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绵城市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6月至11月我局开展了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设计问题通报如下:

一、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设计问题

(一)万科翡翠东第项目

设计单位:太原市精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雒刚毅

项目负责人:张千云

设计人员:杨君

审核人员:马跃进

审定人员:李世峰

(二)太原万科时代之光项目

设计单位:太原市精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雒刚毅

项目负责人:张千云

设计人员:高格

审核人员:马跃进

审定人员:李世峰

(三)万科新里程四期北营城中村改造项目

设计单位:太原市精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雒刚毅

项目负责人:陈菲

设计人员:杨君

审核人员:马跃进

审定人员:李世峰

上述三个项目存在问题: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与经过专家论证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有较大差异且未经原专家组同意变更。

处理意见:对该设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单位组织被通报人员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培训学习,培训合格后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请示省住建厅后组织专家考核。

二、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中存在的设计问题

(一)杨家峪城中村改造项目YJY-14、15、28地块(东山桂轩)第一标段1号楼、6号楼

设计单位: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蒲净

项目负责人:潘鹏

设计人员:张宝玉、李云云、王秀荣、侯和

审核人员:李淑林、郭文华

(二)杨家峪城中村改造项目YJY-14、15、28地块(东山桂轩)第二标段5号楼

设计单位: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贵聪

项目负责人:雷赟

设计人员:边一明、畅健

审核人员:雷赟、曹法书

审定人员:雷赟、曹法书

上述两个项目存在问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后的图纸会审中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对该设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停设计人员进行勘察设计,依法暂停注册人员执业,由所在单位自行培训不少于3个月,培训合格后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请示省住建厅后组织专家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恢复。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和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属于《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要求,装配式建筑方案专家预评审意见和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专家论证结论是编制设计文件的法定依据。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要求,凡装配式建筑或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调整或技术做法改变,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或重新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设计单位应保持设计独立原则。

(三)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内部设计质量审核,特别是对各项论证后的专家意见,要认真对待,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从源头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jj.taiyuan.gov.cn/gggs/20251224/30273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