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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反面典型案例(第九批)

发布日期:2026-01-23 09:13:18 本文标签:物业服务 反面典型 襄阳市 整治履约不到位 

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整治一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通报第九批物业服务领域反面典型案例,请全市上下以案为鉴,严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案例一:湖北是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案件发生地:高新区七里河街道陈营社区

案件情况: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群众举报,湖北是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长春小区内,存在未按照标准确保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已涉嫌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给予湖北是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处理。

案例二:襄阳市联山湖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案件发生地:高新区米庄镇

案件情况:接群众举报,襄阳市联山湖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米庄镇官庄路随意倾倒建筑装饰装修垃圾。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依据《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给予襄阳市联山湖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处理。

案例三:湖北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通过限制缴纳水电费方式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

案件发生地:襄州区金华街道云湾社区

案件情况:襄州区住建局在开展检查中发现,湖北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其服务的百盟城市广场小区,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缴纳电费。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给予湖北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处理。

案例四:襄阳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处分物业用房

案件发生地:襄州区张湾街道河湾巷社区

案件情况:襄州区住建局在开展检查中发现,襄阳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滨江御景小区内物业办公用房擅自进行出租。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给予襄阳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处理。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xzx/jsdt/202512/t20251230_39341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