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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关于拟取消周海平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3 09:33:48 本文标签:经济适用住房 住房资格 

2025年12月,周海平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申购原市职教中心经济适用住房。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有关规定,我办拟取消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拟取消周海平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原市职教中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拟取消周海平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原市职教中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序号退出保障主申请人姓名退出保障其他共同申请人姓名退出项目名称退出原因保障资格作废的准购证编号备注
1周海平贺美琼原市职教中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自愿放弃申购取消2019-0103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69716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