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至 2025年12月26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尚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污水通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沟或天然的排水沟散排到农灌沟渠,最终直排怒江或澜沧江。 | ||
整改情况 | 1.截至目前,怒江州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88%,全州25个镇区中22个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泸水市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8个,覆盖率为100%,福贡县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个,覆盖率为100%,贡山县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个(独龙江乡污水处理厂因灾损毁),覆盖率为75%,兰坪县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个(兔峨、营盘、啦井、通甸、石登),覆盖率为71.43%。 2.全州25个镇区中已建成的22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经投入试运行,兰坪县于2025年6月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务722.05万元用于中排污水处理厂(总投资358.27万元)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事宜和征地工作。 3.督促各县(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已完成省厅发现问题整改22个。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州级相关部门通过实地核查及查阅县级自查自验台账资料,对60-35问题进行验收评估,该项问题已达到销号标准。一是问题有效解决,通过新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已得到提升。二是目标充分实现,实现污水有效收集和集中处理,污水散排、直排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台账资料完善,整改全过程资料已系统梳理、归档成册,完整清晰。综上,该项问题已同意通过验收。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赵珍 18608869698 电子邮箱:2084325788@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原文地址: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577/info/2025-27407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