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八项整改任务)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昭通市的第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按程序组织验收。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云环督字〔2021〕158号)和《昭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0-3188938;联系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1号楼2楼202室。
附件: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云南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
责任单位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按照《“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要求,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率高效提升。到2025年年底,昭阳区、水富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 |
整改措施 |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指导,昭阳区、水富市具体落实,扛牢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分年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持续推进昭阳区、水富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到2025年年底,昭阳区、水富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 2.各县(市、区)按照“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并取得实效。 3.各县(市、区)负责,建立健全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资金投入机制,落实资金配套承诺。建立分析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
整改情况 | 2021年以来,昭通市积极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系统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截至目前,昭通市污水处理率达98.56%,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3.07%,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取得显著成效。 1.2021年以来昭阳区累计投资6.99亿元,争取到上级资金3.23亿元,其中,完成新建污水管网95.16公里、新建雨水管网29.77公里、改造污水管网52.25公里,同时,投资约2.2亿元完成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增加4万立方米/日。昭通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较2021年显著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昭阳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达72.38%,达到整改目标70%的要求。2021年以来水富市累计投资14.88亿元,争取到上级资金8.55亿元,其中,完成新建污水管网55.5公里、新建雨水管网60.25公里、改造污水管网63.83公里、改造雨水管网66.37公里。水富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达80.16%,达到整改目标70%的要求。 2.鲁甸县、巧家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等9县,2021年以来,累计投资约35.04亿元推进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完成新建污水管网233.03公里、新建雨水管网88.77公里,有效改善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鲁甸县等9县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整改目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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