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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5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26-01-23 15:55:37 本文标签:建设类企业 行政许可 审批决定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2025年第14号

【温馨提示】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64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本通告中“批准”的企业,其资质证书为“电子证照”。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近期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流程审批,现将审批结果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一、结果为“批准”的企业,2025年12月4日起,自行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前,请勿在资质申报系统变动申报资料(人员)。

二、结果为“不批准”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原因。

三、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四、窗口咨询: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咨询电话:0812-3378002

附件:攀枝花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xls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审核: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责任编辑: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原文地址:http://zjj.panzhihua.gov.cn/zfxxgk/tzgg/102575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