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对内蒙古元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19:30:57 本文标签: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 资质注销 内蒙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同意注销内蒙古元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15015155)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原文地址:http://jsj.xlgl.gov.cn/jsj/zwgk/tzgg/202512161705081534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