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gfxwj/2026/1/7/fec9192e46c44d96b3d4d5f9ed5d0dd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