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第十六批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次审查企业1家,经初审不符合要求,详细情况如下。
一、中油合能(四川)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英县环城路加油加气站
申请审批类型:燃气经营许可(延期)
审查意见:不同意。
存在问题:中油合能(四川)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英县环城路加油加气站类型为有限责任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不具备立法人资格;无新建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人数不足,不满足建城规〔2019〕2号文要求;企业所任命经理刘茂强未持有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提交安全负责人资料与原《燃气经营许可证》不一致;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60号)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并于公示期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04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11629。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zwgk/show/8dbe5707781a8de83fe745894b2ffc60.html



